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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同时切实防止因实施不当出现突破底线、侵害群众权益等问题,现就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
2023-04-27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指南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性资金(含预算资金、投资补助、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主权外债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为主体(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投资建设的项目。 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外是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
2023-04-25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常见问题答疑
为了满足新时代新形势防治水土流失的需求,水利部对2008 年颁布执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进行了修订,2019 年4 月1 日开始实行新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新标准这些重大变化,对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让我们来看看在做水土保持项目过程中,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在认识和实践上还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 -
2023-04-18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水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2023-04-17
临时用地政策解读
临时用地指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
2023-04-10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32个问答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75亩)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7.5亩)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7.5亩)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
2023-04-03
绿色矿山三合一方案是什么?矿产资源"三合一"方案编制规范(矿山三合一方案编制指南)
“三合一”,是指合并实施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
2023-04-03
超详细!23项任务,看2023年水文工作要点
2023年水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部党组关于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水文现代化建设,构建技术的水文测报体系,加强水资源水生态监测分析评价,强化“四预”措施,深化水文行业管理,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2023-03-31
河湖治理:水生态修复工程有哪些措施?
河湖的生态治理就是在河道陆地的范围控制的范围内,满足防洪排涝和引水的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再通过人工修复措施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的回复,从而构建健康完整稳定的河湖治理的水生态系统 -
2023-03-29
未编制「水保」不得开工建设!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重磅发布
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全过程水土保持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和时序,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
2023-03-27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是详细规划的主管部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应当委托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详细规划,并探索建立详细规划成果由注册城乡规划师签字的执业规范。要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做好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地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并结合“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治理的需要,及时启动实施层面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矛盾、提出深化改革意见和建议,重要事项及时报告我部。 -
2023-03-24
项目人必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程序及须知
建设单位作为自主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xin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竣工后无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