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财政投入,统筹多渠道资金,持续加大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2022-09-30  来自: 资金申报网 浏览次数:151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3643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01

关于增加财政投入;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自2020年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以来,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项目建设。

一是提升财政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连续三年共安排财政资金180亿元,撬动社会资金投入400多亿元,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0—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支持2.7万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200万吨以上。

二是引导地方财政衔接配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财政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增加补贴主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成为财政的有力补充。江苏省级财政配套安排补贴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三是推动出台金融配套政策。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流程,支持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资金需求。推动开发仓储保鲜贷、仓储保鲜—新农保、仓储保鲜—浙里担财农贷等专属金融产品,累计申贷金额100多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利用转移支付资金、衔接资金、预算内投资等多渠道资金,持续加大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

02

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020年以来,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一公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两年多来,项目实施稳扎稳打,政策措施不断优化。

在实施区域上,2020年项目建设在河北、山西、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2021年项目建设扩大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等,设施网络整体更加平衡,与产业匹配度提高。在此基础上,选择100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蔬菜、水果等产业县,支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推动形成绿色、全链条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

在建设内容上,2020年支持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具体由主体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设施类型和规模。2021年进一步将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纳入建设内容。在补贴范围上,2020年主要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2021年品种扩大至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实施主体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支持多主体联合建设。

在补助标准上,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对每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给予奖补,原则上安排补助资金2000万元,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并根据规定的支持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建设经验和政策效果,分析研判发展态势,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不断增强产地仓储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