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路项目水保验收通过要求,水保设施验收评审

2024-02-02  来自: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6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西宁公路项目水保验收通过要求的介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监督检查,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证书;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制备,并报批准。保持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法人签订水土保持方案前需要向我国环境监测申请。生产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如项目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如完建在两年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对于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处罚。


西宁公路项目水保验收通过要求,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预防机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标准为项目法人需要提供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资料、设备和资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项目法人需要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水土保持方面有关技术人员。验收内容包括项目法人需要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许可证。


水保设施验收评审,对于已经发生严重质量题的项目,水利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因工程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原因引发严重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职称评审,按照我国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对拒不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和验收标准、不按规定办理竣工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和超层越界开挖等行为依法处罚。对违法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水土保持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越界开挖、超层越界采砂和乱采滥挖。


西宁公路项目水保验收通过要求


天然气管线水保验收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水土保持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当向省级以上水利部门提出竣工审批意见。水土保持项目竣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农业生产和人畜饮用水相结合,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生产建设单位可先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纳入验收管理。此种情况下,生产建设单位不需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果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批部门审批。


西宁公路项目水保验收通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