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水保方案撰写

2023-12-01  来自: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67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您介绍临夏水保方案撰写相关信息,同时也应加强对各类水土保持方案研究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应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投入力度。要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的新途径,如建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防护林体系、开展农田基本养护等。同时也应注意加强对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水土流失预防重要性的认识。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搞好这项工作,需要坚持以下原则科学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考虑到各个阶段不同情况的发展变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有计划又要分步骤。要根据不同的土壤类型、地理位置、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水土流失治理方案。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在确保生态平衡、防洪排涝和农业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改观人们生产、生活条件。在城市建设中应当注意节约土地。对于大型基础性工程项目,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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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况(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二)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三)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四)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六)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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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水保方案撰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建设单位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评审、监测、监理、施工、验收等单位的信用监管;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或者在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题、编造篡改数据的,依法纳入信用记录。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涉及面广,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一些重要地方区域和重要地方病虫害较严重的区域,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综合治理。在生态恢复方面,要按照生态恢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三者相互促进的原则,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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