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指南

2023-04-27  来自: 水土保持之声 浏览次数:189


项目分类:

1.按投资类型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其中: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以政府性资金(含预算资金、投资补助、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主权外债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为主体(占项目总投资50%及以上)投资建设的项目。

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外是社会投资建设项目

2.按项目类型分房屋建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其中:

房屋建筑项目分为工业企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工业厂房等工业企业投资建设用于工业生产的房屋建筑项目)、非工业企业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项目;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分为线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市政道路、桥梁、给水排水管道、排水箱涵及渠道、城市综合管线、城市公共交通、城市隧道等)、非线性工程。

流程划分:

项目审批流程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等;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3)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4)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有关部门的并联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

在初设审查前应完成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到地震安全性评价需在初步设计审查事项前完成。在工程开工前应完成事项:
节能评估与审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涉及占用大中型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涉及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在立项审批后,工程开工前完成即可。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事项:
实施区域评估的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无需单独编报评估评审。如:农转用及土地征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与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