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我国将建设500个左右农业国贸基地

2022-04-06  来自: 农业农村部网站 浏览次数:293

农业农村部发布,“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设500个左右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推动果菜茶鱼等优势农产品出口。今年,全国将认定100个左右农业国贸基地,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外贸骨干力量。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国贸基地)建设,推动果菜茶鱼等优势农产品出口。首批国贸基地获得认定以来,基地市场主体克服需求萎缩、海运不畅、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全年出口额实现较快增长,出口增速显著高于农产品出口平均水平。为进一步发挥农业贸易助力农业高质、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重要作用,推动农业贸易提质升级,农业农村部2022年继续开展国贸基地认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按照十四五时期建设500个左右国贸基地,所认定基地的每类产品年出口额占全国该类产品年出口总额50%以上的目标,2022年继续认定100个左右国贸基地,培育打造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农业外贸骨干力量。 

 二、建设zhongdian2022年国贸基地建设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guoji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的通知》(农办外〔20211号)明确的方向,围绕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和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进认证认可、标准应用、自主品牌培育、出口产业链价值链提升和贸易促进公共服务。对首批国贸基地建设中获得普遍认可、取得明显成效的支持措施和公共服务实现机制化常态化。  

三、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一是市场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国贸基地包括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和服务贸易型四类。生产型基地:以种植、养殖原料为主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初加工基地。加工型基地:以收购、进口、采捕原料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基地。贸易型基地:以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综合性贸易服务为主的基地。服务贸易型基地:从事跨境农牧渔业生产务或对外提供种业、农资、农机、培训等涉农服务业务的基地。鼓励包含其中两种类型以上的复合型基地申报,申报主体可结合自身突出优势,明确主要类型。(二)申报条件。一是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及较成熟的经营模式。申报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基地的市场主体,2019—2021年年均出口额原则上应达到500万美元以上。对脱贫地区组织申报的出口特色鲜明、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基地,可适当放宽标准。申报服务贸易型基地的市场主体,应有在境外开展或向境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业务,原则上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者农业服务出口额(或境外农业服务营业额)不低于100万美元。二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已在海关部门注册备案(产品无备案要求的除外);在境外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务且有投资实体的,应按照规定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外投资备案;鼓励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市场主体积极申报。三是近5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失信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量化评价、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申报。山东、福建、广东、浙江、云南、辽宁、江苏、湖北、河南等9省份各推荐数量不超过12个;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荐数量不超过8个。(一)地方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出口经营主体申请或跨村、跨镇联合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受理本辖区跨县(区)基地申请;省属经营主体申请直接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向农业农村部择优推荐。(二)组织评审。农业农村部收到各省份书面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基地名单。(三)公示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基地,由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由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2021年纳入管理体系的基地,按程序申报并统一参加评审认定,不占用2022年新增指标。

五、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如实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做好本地区基地申请、推荐审核等工作,于2022418日前将1份纸质申报材料寄送至农业农村部(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并附WORD及对应PD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

六、联系方式。刘淑慧  010-658326638014    010-59191576刘祖昕  010-59192486附件:

1.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生产/加工/贸易型)

2.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服务贸易型)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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