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保验收报告评审
2025-06-12 来自: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您介绍甘南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信息,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水土保持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当向省级以上水利部门提出竣工审批意见。水土保持项目竣工后,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应当与农业生产和人畜饮用水相结合,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根据规定,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是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其在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立项(即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情况来定。因此,无立项要求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无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由于在建设期间和运行期间需要挖填土石方、扰动地表植被和排弃建筑垃圾等废弃土石渣,因此经营管理单位在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期间和运行期间应采取预防和治理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甘南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或者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土资源部提交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由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单位和生产建设单位共同签订责任状,并在合同中载明。验收后,对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颁发竣工决算书。该条规定不是强制性条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布设蓄水池。根据有关规定,一个生产建设项目编制一个水土保持方案,如果立项文件是两个,则需要分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应生产建设项目,即一个生产建设项目编制一个水土保持方案。养牛场项目如果立项文件只有一个,是可以编制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
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法人应当停止建设。项目法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经营用地性质。对于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法人应当停止建设。对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处罚。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应当限期进行整改,并报送有关机构备案。
水保验收报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具体章节编排及附图附件等,可参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B.1有关规定,同时应当对照65号文相关规定,分析说明变更缘由、变更情形、变更的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估算等内容。采购砂石料的商品料场如果不属于项目征占用土地范围,不应当纳入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生产建设项目出现“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如项目投产使用已达两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不再要求生产建设单位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如完建在两年以内,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对于逾期不补办手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实施处罚。
桥梁水保验收收费标准,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应开展稳定性评估;其他弃渣场应根据弃渣场选址、堆渣量、堆渣高度和周边重要防护情况,开展必要的稳定性评估。生产建设项目是否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不仅要看项目区本身的土石方是否控制在范围内,还要看其外排水的含沙量是否造成淤积、冲刷等,施工扬尘是否完全得到控制,而且还要考虑项目建设后对地形、地表改变后水流改变(方向、大小等)对周边区域是否造成影响和危害。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签发合格证书。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参加工程施工。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题或者其它严重影响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应当限期恢复水土流失、破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