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鉴定书单位
2025-05-22 来自: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4
甘肃中北智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您介绍水保验收鉴定书单位的相关信息,验收标准由有关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验收结果将作为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和提高森工企业生产能力的重要依据。各类森工企业需要按照我国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验收义务。验收结束,项目法人应向项目法人办理竣工决算书。对未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水土保持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法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验收的结果。
报告适用范围(1)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具备验收条件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2)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主要程序为项目法人、生产建设单位、有关单位填写验收申请表,经项目法人签字盖章,报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备案;省级以上水利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以下地方政府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内容包括项目法人、生产建设单位及其负责组织的情况;检查方式等。验收标准由项目法人、生产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专家组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应当采用通行的测量方法。有关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全国水土流失预防技术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流失预防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流失预防机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生产建设单位可先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纳入验收管理。此种情况下,生产建设单位不需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手续。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果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审批部门审批。